國家標準委日前發(fā)布新修訂的《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》強制性國家標準,規(guī)定了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新的評價參數,加嚴了燃料消耗量限值。新標準將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。

新修訂的標準分別對以汽油、柴油為燃料的不同類型的輕型商用車按整車整備質量設定了64個燃料消耗量限值。其中,N1類(輕型貨車)汽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最低為5.5L/100km、柴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最低為5.0L/100km;M2類(輕型客車)汽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最低為5.0L/100km、柴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最低為4.7L/100km,比2007年首次發(fā)布的國家標準分別加嚴了23%、27%、18%、18%。以整車整備質量在1090~1205千克之間、汽油為燃料的N1類車為例,新標準規(guī)定每百公里燃油消耗量不得超過6.7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