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跑長途時能夠多帶一些貨,蕪湖一大貨車駕駛員竟私自將大貨車的貨廂欄板價高。不料聰明反被聰明誤,在被交警查處后,該駕駛員不僅被罰款500元,私自加裝的欄板也要拆除。
6月17日上午9時許,焦某駕駛蕪湖牌照的重型自卸貨車,行駛至蕪湖市鳩江區(qū)云從路與積玉路交叉口時,被鳩江交警攔停接受檢查。民警發(fā)現(xiàn)這輛大貨車的貨廂欄板分為兩層,有明顯加高痕跡。與行駛證上的登記照片和經(jīng)后臺查詢比對后,確認該貨車車廂的欄板加高了。在民警詢問過程中,焦某表示,自己因為長期跑運輸想多裝點貨物,便私自將欄板加高了約50公分。
焦某的這一行為已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六條,實施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登記的有關技術數(shù)據(jù)的相關規(guī)定,民警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條,《機動車登記規(guī)定》第五十七條的規(guī)定,依法對焦某作出罰款500元的處罰,并要求焦某拆除加高層。
民警提醒,為了多拉貨,不少貨車司機私自將貨車車廂的欄板增高,這種行為不僅違法,而且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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