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貨車超載上高速 誰是背后受益者

日期:2014-07-10     來源:河南商報     作者:李政

  一知情人士直言,超載貨車上高速,危害的不只是路,比如橋梁,不超載的車過一萬次都沒事,超載車過一次就有可能造成橋梁坍塌。另外,超載貨車破壞道路,且易發(fā)事故。

 

  既然超載貨車上高速危害大,執(zhí)法者為何不把關?有貨車司機透露,把不住關因有利可圖。

 

  危害1

  超載車過一次 就可能壓塌橋梁

 

  司機王師傅常年跑長途貨運,覺得超載貨車對高速橋梁危害很大。“為了多掙錢,我們這一行多拉快跑很正常,在高速上也是,但過橋梁時,超速加上超載很危險,車輛動能大,對橋危害很大。”王師傅說。

 

  據(jù)媒體報道,2009年7月,津晉高速天津塘沽收費站東側(cè)800米處一匝道橋突然坍塌,共造成6人死亡、4人受傷。事故原因是5輛貨車超載且逆行,橋梁因承重偏于一側(cè)而垮塌。

 

  求證:

  河南省一高速企業(yè)知情人士在接受河南商報記者采訪時指出:“超載貨車對橋梁造成的都是‘內(nèi)傷’,肉眼看不出來。”

 

  該人士分析,高速公路上有很多橋梁,按照規(guī)定這些橋梁的承重一般不能超過55噸。而現(xiàn)實情況是,超載100多噸上高速的貨車有很多。

 

  該人士稱,超載貨車速度越快,動能越大,再加上車重,超過了橋梁的承載力,對橋梁造成深層次破壞,“不夸張地說,不超載的車過一萬次都沒事,超載車過一次就有可能造成坍塌。”

 

  危害2

  超載令高速公路“短命”

 

  “有些高速公路沒建多久就得修,修路占用道路資源,導致其他車輛速度起不來。”市民陳先生說。

 

  在陳先生看來,相比小轎車,超載貨車質(zhì)量大,對道路的損害要大于小轎車。另外,超載貨車縮短了公路壽命,導致有的高速公路剛建不久就要維修,影響更多車輛正常上路行駛。

 

  求證:

 

  省內(nèi)一道路工程方面的專家告訴河南商報記者,部分高速公路短時間內(nèi)需維修根本原因就是超載車過多。

 

  據(jù)專家介紹,超載貨車對高速路面的破壞,主要體現(xiàn)在高速公路的“基層”。所謂“基層”指的是高速的第二層,這一層是路面的承載層。

 

  “高速公路路面系統(tǒng)壽命是10年到15年,基層是30年到50年。一旦車輛超載行駛,道路壽命往往縮短,不得不維修。”上述專家說。

 

  危害3

  超載會延長剎車距離

 

  市民李先生說,前年他的同學在京港澳漯河附近遭遇了連環(huán)車禍,好在人沒事,“現(xiàn)在的貨車慣性大,跑得也快,萬一出事故,涉事車輛上的人都有生命危險。”

 

  在外省的高速公路事故中也經(jīng)常能發(fā)現(xiàn)超載貨車的身影。2010年,云南東川區(qū)境內(nèi)嵩待高速公路,一輛超載貨車撞中巴,造成多名人員傷亡。2014年,昌銅高速公路102公樁處,一輛載有危險爆炸品的超載貨車在高速路上側(cè)翻,險些爆炸。

 

  求證:

  一位資深高速交警稱,高速路上,車輛速度都比較快,超載車的質(zhì)量大,慣性也大,特別是雨雪天氣,一旦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制動,很可能剎不住車,害人害己,“比如一輛超載貨車的制動距離是100米,如果超速,制動距離得延長50到100米,后果不堪設想。”

 

  執(zhí)法部門

 

  鄭州高速公路收費站 附近沒有一個超限站

 

  對于超載貨車上高速公路,前日,交通部“三亂”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,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規(guī)定,超載貨車是被禁止行駛的,普通公路、高速公路都不行。

 

  既然法律不允許超載,且超載上高速公路的危害極大,路政部門為何把不住關?

 

  對此,負責鄭州市高速公路超載、超限運輸治理的鄭州市交通路政管理支隊路政法規(guī)科的工作人員卻表示,他們對超載貨車上高速公路沒有一點辦法。

 

  “貨車是否超載我們看不出來。”該工作人員稱,鄭州的高速公路收費站附近沒有一個超限站,所以路政執(zhí)法人員只能用眼看,找不到車輛超重的依據(jù)。

 

  對于特別明顯的超載車輛,該工作人員稱,他們會在高速路口勸返,但效果不太好,“如果司機非要上,我們也沒有辦法。”

 

  追問

  超載背后 存在什么樣的利益鏈

 

  “要么不管,要么管管停停,按照規(guī)定,超載車應該卸貨,為啥只罰款不卸貨?這里頭有貓膩。”一王姓貨車司機說。

 

  該司機向河南商報記者透露,“超載是一條利益鏈,之所以不管,因為包括貨車司機在內(nèi),路政、高速公路公司這三方利益捆綁在一起,都是有利可圖的。”

 

  作為執(zhí)法者,部分路政人員可以罰款獲利。而高速公路公司則可以計重收費,收取超載貨車數(shù)倍通行費。而貨車司機不愿走“低速”被多次罰款,在充分計算罰款和收益差后,甘愿走高速公路被一次性罰款。

 

  7月9日,對于上述說法,河南商報記者多次向鄭州市交通路政管理支隊相關負責人致電,對方一直未接電話。隨后記者將問題以短信形式發(fā)至對方手機,截至發(fā)稿時,對方仍未回應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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